臺北法院 112宇19009一

臺北市萬華區直興段一小段254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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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1/2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1/30 ~ 2024/04/29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52
保證金:
31
總坪數:
1.2
坪單價:
128.8萬/坪
持分地坪:
1.2 坪
總現值:
70.6 萬
拍後增值:
-81.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四種住宅區
邱冠橙
邱冠橙
法拍專員
經紀業:七盞燈(股)公司
地 址:台北市內湖區新明路355號地下一層之20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北市 萬華區 直興段一小段 254地號,面積 78 m2,持分 1/20,152 萬
(第四種住宅區 )
拍賣紀錄 (3)
1拍,2023/11/21,總底價 236.5萬,保證金 48萬,坪單價 200.5萬/坪,流標
2拍,2023/12/19,總底價 190萬,保證金 38萬,坪單價 161.1萬/坪,流標
3拍,2024/1/23,總底價 152萬,保證金 31萬,坪單價 128.8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拍賣標的254地號土地為門牌號碼臺北市萬華區西街29巷17號建物坐落之基 地,惟其占有使用權源不明,應買人須自行解決土地及其上建物之法律關 係;其土地使用分區為第四種住宅區。
2.
本件係拍賣土地應有部分,其上建物不在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不點交,土 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土地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土地共有 人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 分比例共同承買之;惟本件標的254地號土地係61使字第97號使用執照(60 建(龍山)(長)字第8號建造執照)之建築基地,依民法物權篇施行法第8條之 5第3項規定,專有部分之所有人即建物所有人無基地應有部分或基地應有 部分不足者,於按其專有部分之面積比例計算其基地之應有部分之範圍 內,有優先承買權,其權利並優先於其他共有人,如有多數專有部分之所 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則按專有部分比例承買之,專有部分之所有人行使 優先承買權後剩餘之權利範圍,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不得拒絕買受或 承買。
3.
本件拍賣標的物倘非共有人拍定,須相當時日踐行優先承買之通知,嗣程 序完備後始得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投標人注意。
4.
上開不動產1宗徵求應買。
5.
抵押權拍定後塗銷。
6.
本件不動產依序拍賣,如其中一標或數標賣得價金足以清償優先受償之土 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執行費用及本件執行債權時,其餘各標雖達 底價,亦不予拍定,縱為拍定,亦得撤銷,應買人不得異議。債務人亦得 於開標前到場,得當場指定開標順序。
土地增值 (1)
1.
臺北市 萬華區 直興段一小段 254地號
78 m2 × (1/20) × 181,000 元 - 152 萬元
= -81.4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7
3拍 不點交
18.8 坪 / 6,616 萬
2024/5/7
1拍 不點交
17.4 坪 / 795 萬
2024/5/8
3拍 點交
16.3 坪 / 579 萬
2024/5/8
3拍 點交
12.7 坪 / 208 萬
2024/5/9
特拍 點交
17.5 坪 / 4,275 萬
2024/5/16
3拍 不點交
0 坪 / 86.5 萬
2024/5/21
6拍 不點交
7.9 坪 / 188 萬
2024/5/21
6拍 不點交
4 坪 / 96 萬
2024/7/17
1拍 點交
59.8 坪 / 3,90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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