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法院 112明70258丙

新北市三重區光興段665地號

6拍 不點交 待拍
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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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2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5/21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96
保證金:
20
總坪數:
4
坪單價:
23.8萬/坪
持分地坪:
4 坪
總現值:
230.3 萬
拍後增值:
134.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陳先生
陳先生
法拍專員
經紀業:104法拍網/透明房訊
地 址:桃園市桃園區莊敬路一段346號4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北市 三重區 光興段 665地號,面積 13.3 m2,持分 1/1,96 萬
(住宅區 )
拍賣紀錄 (5)
1拍,2023/12/19,總底價 290萬,保證金 58萬,坪單價 72萬/坪,流標
2拍,2024/1/16,總底價 232萬,保證金 47萬,坪單價 57.6萬/坪,流標
3拍,2024/2/20,總底價 186萬,保證金 38萬,坪單價 46.2萬/坪,流標
4拍,2024/3/19,總底價 149萬,保證金 30萬,坪單價 37萬/坪,流標
5拍,2024/4/16,總底價 120萬,保證金 24萬,坪單價 29.8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11)
1.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2.
本件拍賣標的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
3.
拍賣之不動產,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應以重測結果為 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 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4.
投標人為自然人者,應提出國民身分證正本或影本;不能提出國民身分證 者,應提出相類之身分證明文件正本或影本。投標人為法人者,應提出相 當之證明文件影本。未提出者,應於開標結束前提出。
5.
本件土地於112年6月8日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現場指界陳 稱,本件土地係位於門牌號碼新北市三重區文化南路47巷10號建物前方之 道路。本件土地目前係作為道路使用,債務人目前未實際使用本件土地, 拍定後不點交。
6.
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目前為三重都市計畫之住宅區,惟此僅供應買人參考, 應買人於投標前仍須自行查明土地使用分區有無變更,且拍定後不得以此向本院爭執或請求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7.
本件土地目前係作為道路使用,是否有符合既成道路之事實而構成公用地役關係,應買人應自行查明,且拍定後不得以此向本院爭執或請求撤銷拍 定。
8.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9.
本件土地實際座落地點、範圍悉依地政機關之地籍圖及謄本所載為準,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10.
本件若有停止、撤回、撤銷、延緩強制執行之事由,而其事由確實發生於本案標的拍定日或拍定日前,縱已拍定,本院亦得撤銷拍定,無息返還已 經繳交之款項,應買人、拍定人、債權人、債務人均不得異議,不同意之 應買人請勿參與本件標的之應買。六、拍賣之不動產,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應以重測結果為 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 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11.
投標人為自然人者,應提出國民身分證正本或影本;不能提出國民身分證 者,應提出相類之身分證明文件正本或影本。投標人為法人者,應提出相 當之證明文件影本。未提出者,應於開標結束前提出。
土地增值 (1)
1.
新北市 三重區 光興段 665地號
13.3 m2 × (1/1) × 173,000 元 - 96 萬元
= 134.3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2
特拍 不點交
1,935.7 坪 / 48,228 萬
2024/5/8
1拍 不點交
1.7 坪 / 40 萬
2024/5/8
1拍 不點交
8.9 坪 / 976 萬
2024/5/8
1拍 點交
7.5 坪 / 284 萬
2024/5/8
2拍 不點交
1 坪 / 64 萬
2024/5/9
3拍 不點交
39.7 坪 / 3,360 萬
2024/5/14
2拍 不點交
30.7 坪 / 775 萬
2024/5/20
特拍 點交
125.5 坪 / 6,238 萬
2024/5/21
1拍 不點交
0.6 坪 / 37 萬
2024/5/21
6拍 不點交
7.9 坪 / 18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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