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標的506地號土地位於門牌號碼臺北市信義區吳興街 284巷37弄5號建物之北方,其上為山坡地雜木林,無建物坐落,僅有小徑 可到達;土地使用分區為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
2.
本件係拍賣土地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倘非共有人之一應買拍得,共 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 部分比例共同承買之,惟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須提出其為共有人之 證明文件。
3.
本件拍賣標的物倘非共有人拍定,須相當時日踐行優先承買之通知,嗣程 序完備後始得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投標人注意。
4.
本件不動產依序拍賣,如其中一標或數標賣得價金足以清償優先受償之土 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執行費用及本件執行債權時,其餘各標雖達 底價,亦不予拍定,縱為拍定,亦得撤銷,應買人不得異議。債務人亦得 於開標前到場,得當場指定開標順序。二trial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