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金拍 112北金職四119一

臺北市萬華區華中段二小段377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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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3/1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3/19 ~ 2024/06/18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87.8
保證金:
17.6
總坪數:
2.2
坪單價:
40.4萬/坪
持分地坪:
2.2 坪
總現值:
120.6 萬
拍後增值:
32.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 但是否在第三種住宅區(應依建築線或俟地籍測量分割後,再確定)
邱冠橙
邱冠橙
法拍專員
經紀業:七盞燈(股)公司
地 址:台北市內湖區新明路355號地下一層之20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臺北市 萬華區 華中段二小段 377地號,面積 135 m2,持分 408/35910,7.1 萬
(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 但是否在第三種住宅區(應依建築線或俟地籍測量分割後,再確定) )
2.
臺北市 萬華區 華中段二小段 420地號,面積 10 m2,持分 1/4,35.9 萬
(第三種住宅區 )
3.
臺北市 萬華區 華中段二小段 421地號,面積 22 m2,持分 1/7,44.8 萬
(第三種住宅區 )
拍賣紀錄 (3)
1拍,2024/1/24,總底價 137萬,保證金 27.4萬,坪單價 63.1萬/坪,流標
2拍,2024/2/21,總底價 109.6萬,保證金 21.9萬,坪單價 50.5萬/坪,流標
3拍,2024/3/13,總底價 87.8萬,保證金 17.6萬,坪單價 40.4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8)
1.
據地政人員現場指界稱,標的377地號土地位於門牌號碼臺北市萬華區德昌街185巷76號到72號建物前方之道路;標的
2.
421地號土地位於門牌號碼德昌街185巷76號建物前方之道路。標的377地號土地之使用分區為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但是否在第三種往宅區(應依建築線或地籍測量分割後,再確定);標的
3.
421地號土地之使用分區為第三種住宅區。
4.
本件係拍賣土地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倘非共有人之一應買拍得,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之,惟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須提出其為共有人之證明,並須就其擁有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買。
5.
本件拍賣標的物倘非共有人拍定,須相當時日踐行優先承買之通知,嗣程序完備後始得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投標人注意。
6.
本件不動產依序應買,如其中一標或數標賣得價金足以清償優先受償之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執行費用及本件執行債權時,其餘各標雖達底價,亦不予拍定,縱為拍定,亦得撤銷,應買人不得異議。債務人亦得於開標前到場,得當場指定開標順序。
7.
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應買,請應買人分別出價。
8.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捌拾柒萬捌仟元,以應買書狀最先到達本公司者為優先,如無法辨別先後時,以抽籤決定之。
土地增值 (3)
1.
臺北市 萬華區 華中段二小段 377地號
135 m2 × (408/35910) × 168,000 元 - 7.1 萬元
= 18.7萬元
2.
臺北市 萬華區 華中段二小段 420地號
10 m2 × (1/4) × 168,000 元 - 35.9 萬元
= 6.1萬元
3.
臺北市 萬華區 華中段二小段 421地號
22 m2 × (1/7) × 168,000 元 - 44.8 萬元
= 8萬元
鄰近待拍
2024/4/30 ~ 2024/7/29
應買 不點交
0.6 坪 / 9.3 萬
2024/5/2
2拍 不點交
0.6 坪 / 52 萬
2024/5/2
2拍 不點交
0.8 坪 / 9.6 萬
2024/5/2
3拍 不點交
2.2 坪 / 169.6 萬
2024/5/2
3拍 不點交
41.1 坪 / 1,414.6 萬
2024/5/8
3拍 不點交
0.5 坪 / 5.2 萬
2024/5/8
2拍 不點交
1.5 坪 / 33.9 萬
2024/5/15
2拍 部分點交
31.9 坪 / 3,610.1 萬
2024/5/16
3拍 不點交
0 坪 / 86.5 萬
2024/5/21
1拍 點交
43.9 坪 / 1,25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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