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11年1月27日查封,地政人員指稱1581-3地號土地為麗舍庭苑社區內圍牆旁空 地,即位於經國路2段438巷111弄13號前方圍牆旁。據鑑估報告所載,其1581-3 地號目前作為經國路二段438巷111弄社區道路使用。以上等情,請投標人先行 注意查證。本件係拍賣土地應有部分,有無分管約定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4.
優先承買權: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六、依鑑估報告所附新竹市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及公共設施用地證明書所載,1583-3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第一種住宅區。惟實際有無異動,仍請投 標人於投標前先行洽都市計畫主管機關查詢為準。
5.
分甲、乙、丙標,分別標價、拍賣,依序開標,如前順序賣得價金足以清 償執行費、稅捐、執行債權時,後順序即停止拍賣,縱使拍定,於核發權 利移轉證書前,本院亦得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