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拍賣建物與右側24號建物內部相通,且由第三人即債務人婆婆居住使用。故拍定後不點交。
7.
本件暫編767號建號房屋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增建物,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須承擔被拆除之風險,請應買人注意。 六、本件水源段431地號,部分為水源段598建號(門牌號碼冬山鄉水源路37巷4弄26號)之基地,部分為上開建物屋前、屋後及屋側之空地。上開建物左側增建
8.
2層建物,外觀看起來 有2間,惟內部相通,且上開26號與右側24號建物內部亦相通,係大伯居住使用。26號建物 前方至圍牆加蓋雨遮,側邊有鐵捲門,形成停車及堆置雜物之空間。牆壁有壁癌及油漆脫 落,左側1樓有祖先牌位,木製樓梯通往2樓有部分毀損。本件係由債務人之婆婆居住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