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法院 113孔28521

新竹縣新埔鎮和平段388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得標 16萬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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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2/2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2/27 ~ 2025/05/26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6
保證金:
3.2
總坪數:
2.6
坪單價:
6.1萬/坪
持分地坪:
2.6 坪
總現值:
25.7 萬
拍後增值:
9.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二種住宅區
王浩
王浩
法拍專員
經紀業:無
地 址:無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竹縣 新埔鎮 和平段 388地號,面積 17.4 m2,持分 1/2,16 萬
(第二種住宅區 )
拍賣紀錄 (3)
1拍,2024/12/12,總底價 25萬,保證金 5萬,坪單價 9.5萬/坪,流標
2拍,2025/1/16,總底價 20萬,保證金 4萬,坪單價 7.6萬/坪,流標
3拍,2025/2/20,總底價 16萬,保證金 3.2萬,坪單價 6.1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9)
1.
於本院90年7月3日假扣押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地政人員稱該土地上有二層 樓房屋占用,在場承租人稱係向債務人承租使用;嗣本院113年7月31日履勘 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稱土地上有門牌和平街211號之二層樓半房 屋占用(不在拍賣之列),在場房屋承租人稱,出租人為債務人,嗣後並陳報租 賃契約到院。以上等情法院不為實體認定,請投標人先行注意查證,如經測量 確認有墳墓、建物或其他地上物(均不在拍賣之列)坐落,其占用土地之法律關 係由拍定人自理,且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用部分,拍定後 不點交。
2.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3.
本件不動產未設定抵押權。
4.
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本件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除債 務人外),若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之規定者,並提出相關證明 資料到院,有優於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 六、據前案鑑價報告所附之新竹縣新埔鎮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或公共設施用 地)證明書所載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為第二種住宅區,請投標人注意。
5.
如本件土地於本院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經分割共有物判決確定者,拍定人 將不能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投標人投標前應自行查明前 開事 項並承受相關風險。
6.
拍定人(承受人)應承擔不動產拍定(承受)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 地價稅。
7.
如有疑義,可洽詢承辦股或由本院總機(03-6586123轉分機
8.
代轉或訴訟輔 導科(轉分機
9.
土地增值 (1)
1.
新竹縣 新埔鎮 和平段 388地號
17.4 m2 × (1/2) × 29,500 元 - 16 萬元
= 9.7萬元
鄰近待拍
2025/7/9
1拍 不點交
7 坪 / 84 萬
2025/7/9
1拍 不點交
210.2 坪 / 138 萬
2025/7/9
1拍 不點交
9.3 坪 / 48 萬
2025/7/16
2拍 不點交
4 坪 / 17.6 萬
2025/7/28
2拍 不點交
42.4 坪 / 10.1 萬
2025/6/18
2拍 不點交
578.2 坪 / 601.6 萬
2025/6/25
3拍 不點交
816.7 坪 / 216 萬
2025/6/26
特拍 不點交
0.8 坪 / 10.8 萬
2025/6/26
特拍 點交
1.5 坪 / 20.5 萬
2025/6/26
特拍 不點交
1.6 坪 / 22.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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