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法院 112良145765

高雄市鳳山區鳳山段草店尾小段170-2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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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3/1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3/19 ~ 2025/06/18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94.3
保證金:
18.9
總坪數:
6.9
坪單價:
13.8萬/坪
持分地坪:
6.9 坪
總現值:
99.7 萬
拍後增值:
5.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二之五種商業區
陳春壽
陳春壽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高雄市苓雅區大順三路183-2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高雄市 鳳山區 鳳山段草店尾小段 170-2地號,面積 111 m2,持分 3/20,77.9 萬
(第二之五種商業區 )
2.
高雄市 鳳山區 鳳山段草店尾小段 170-5地號,面積 40 m2,持分 3/20,16.4 萬
(道路用地 )
拍賣紀錄 (3)
1拍,2025/1/8,總底價 147.2萬,保證金 29.5萬,坪單價 21.5萬/坪,流標
2拍,2025/2/12,總底價 117.8萬,保證金 23.6萬,坪單價 17.2萬/坪,流標
3拍,2025/3/12,總底價 94.3萬,保證金 18.9萬,坪單價 13.8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8)
1.
本院於113年3月20日查封時,依地政人員指界稱170-
2.
170-5地號土地位於中 山路60巷25號及大東一路108巷23號旁的空地及既成道路;另據前案鑑價報告稱 170-2地號土地臨中山路60巷,略寬約4米,為當區之一般巷道,170-5地號土地 為巷道之部分;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3.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4.
本件土地拍賣其應有部分,且查無債務人是否有分管部分,拍定後不點 交。 六、本件土地拍賣其應有部分,共有人各對其有應有部分之拍賣標的有優先承 買權。惟共有人應就其有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優先承買權,不得僅就其中 一筆或數筆為之。拍定人或承買人不得拒絕買受其餘部分。
5.
本件拍賣標的如有分割涉訟者,應即向本院陳報。拍賣之應有部分,於核 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如有經分割共有物形成判決確定之情形者,執行法院得撤 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6.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 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投標人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7.
請投標人注意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 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8.
如有多數人表示願買受者,以最先向本院表示者為優先,如不能分別先 後者,以抽籤定其得買受人。
土地增值 (2)
1.
高雄市 鳳山區 鳳山段草店尾小段 170-2地號
111 m2 × (3/20) × 44,000 元 - 77.9 萬元
= -4.6萬元
2.
高雄市 鳳山區 鳳山段草店尾小段 170-5地號
40 m2 × (3/20) × 44,000 元 - 16.4 萬元
= 10萬元
鄰近待拍
2025/7/23
1拍 不點交
0.1 坪 / 1 萬
2025/6/18
1拍 點交
39.4 坪 / 485 萬
2025/6/25
2拍 不點交
14.2 坪 / 186.4 萬
2025/6/25
2拍 不點交
4.2 坪 / 48 萬
2025/6/25
3拍 不點交
8.9 坪 / 67.2 萬
2025/6/25
3拍 不點交
0.5 坪 / 6.4 萬
2025/6/18
3拍 部分點交
16.9 坪 / 172.8 萬
2025/6/18
3拍 不點交
10.2 坪 / 230.4 萬
2025/6/18
3拍 不點交
18.9 坪 / 358.4 萬
2025/7/2
特拍 不點交
0.8 坪 / 3.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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