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3坤106745

臺南市麻豆區興國段1430地號

應買 點交 待拍
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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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3/2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3/19 ~ 2025/06/18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1.2
保證金:
4.3
總坪數:
3.2
坪單價:
6.7萬/坪
持分地坪:
3.2 坪
總現值:
27.6 萬
拍後增值:
6.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國小學校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麻豆區 興國段 1430地號,面積 28.6 m2,持分 11/30,21.2 萬
(國小學校用地 )
拍賣紀錄 (4)
1拍,2025/1/14,總底價 33萬,保證金 6.6萬,坪單價 10.4萬/坪,流標
2拍,2025/2/4,總底價 26.4萬,保證金 5.3萬,坪單價 8.3萬/坪,流標
3拍,2025/2/25,總底價 21.2萬,保證金 4.3萬,坪單價 6.7萬/坪,流標
3拍,2025/3/18,總底價 21.2萬,保證金 4.3萬,坪單價 6.7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4)
1.
查封時,地政指界稱:拍賣土地為紅磚人行道,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不 點交。
2.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份,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3.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 保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請求撤銷拍定。 六、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 測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 均不得以面積之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賣。
4.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 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 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麻豆區 興國段 1430地號
28.6 m2 × (11/30) × 26,300 元 - 21.2 萬元
= 6.4萬元
鄰近待拍
2025/7/9
1拍 不點交
9.6 坪 / 163 萬
2025/7/8
1拍 不點交
19.2 坪 / 143 萬
2025/6/18
1拍 不點交
32.9 坪 / 80 萬
2025/6/18
2拍 不點交
34.2 坪 / 136 萬
2025/6/18
2拍 不點交
37 坪 / 53.6 萬
2025/6/24
2拍 點交
30.5 坪 / 1,360 萬
2025/6/24
2拍 不點交
71.2 坪 / 72 萬
2025/6/25
3拍 不點交
11.7 坪 / 94.1 萬
2025/6/25
3拍 不點交
26 坪 / 89 萬
2025/6/17
2拍 不點交
23 坪 / 1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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