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金拍 113彰金職平226

彰化縣彰化市茄苳段441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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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4/1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4/25 ~ 2025/07/24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9.2
保證金:
3.9
總坪數:
15.1
坪單價:
1.3萬/坪
持分地坪:
15.1 坪
總現值:
21.4 萬
拍後增值:
2.2 萬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彰化縣 彰化市 茄苳段 441地號,面積 23,810.4 m2,持分 214/102324,19.2 萬
拍賣紀錄 (3)
1拍,2025/2/19,總底價 30萬,保證金 6萬,坪單價 2萬/坪,流標
2拍,2025/3/19,總底價 24萬,保證金 4.8萬,坪單價 1.6萬/坪,流標
3拍,2025/4/16,總底價 19.2萬,保證金 3.9萬,坪單價 1.3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據地政人員所指界,拍賣土地現況為農田、空地、巷道、多棟建物坐落。惟相關實際情形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為準。本件僅拍賣債務人共有土地之應有部分,地上建物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不點交。
2.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單獨出價。
3.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壹拾玖萬貳仟元,以先行具狀應買者得標。
4.
土地之編定使用種類為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5.
地上建物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應由拍定人自理,並承擔其風險。六、除拍定人為土地共有人外,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土地上之房屋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時,就土地有優先承買權,且其優先權優於該土地共有人,惟須提出其符合上開規定之證明文件使得准許。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得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6.
本件土地如有分割涉訟者,相關人應即向本公司陳報。拍賣之應有部分,於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如有經分割共有物形成判決確定之情形者,執行法院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評估注意。
7.
本件拍賣地號土地為耕地,私法人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承購耕地者,應當場提出主管機關許可證明,許可證明文件應一併附於投標書,未
土地增值 (1)
1.
彰化縣 彰化市 茄苳段 441地號
23,810.4 m2 × (214/102324) × 4,300 元 - 19.2 萬元
= 2.2萬元
鄰近待拍
2025/6/25
1拍 不點交
9.4 坪 / 50 萬
2025/6/18
1拍 不點交
61.8 坪 / 1,039.1 萬
2025/6/18
1拍 部分點交
67.1 坪 / 1,009.8 萬
2025/6/18
1拍 不點交
13.8 坪 / 171 萬
2025/6/18
1拍 部分點交
78.5 坪 / 736.3 萬
2025/7/2
2拍 不點交
40.9 坪 / 114.6 萬
2025/7/2
2拍 不點交
17.6 坪 / 49.5 萬
2025/6/20 ~ 2025/9/19
應買 不點交
0.3 坪 / 1.6 萬
2025/6/19 ~ 2025/9/18
應買 部分點交
25.3 坪 / 620.8 萬
2025/6/25
特拍 不點交
23.3 坪 / 19.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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