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據地政人員指稱:編號2土地須藉由編號1土地始得連接 道路。土地上部分為建物占用,部分為道路,建物未在拍賣範圍內且占用基地 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由拍定人自理。又共有人間確實占有使用狀況不明, 亦查無債務人現實佔有部分及有無訂立分管契約,拍定後不點交。上開道路占 用部分,是否成立公用地役關係不明,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拍定後法律關係由 拍定人自理,請應買人注意。
3.
本件標的為社頭都市計畫63年8月3日發布實施,編號1土地為綠園道用地 (公共設施保留地;私有土地,取得方式:徵購),編號2土地為住宅區。又都市 計畫內容如經依法公告變更,應以公告變更者為準;又是否業經徵收或協議價 購,或是否有其他使用上之法令或行政管制不明,請投標人先行查明注意並評 估衡量是否投標,拍定後均不得以此為由,聲請撤銷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