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法院 113武54777

新竹縣寶山鄉新城段577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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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6/1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6/19 ~ 2025/09/18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6.4
保證金:
5.3
總坪數:
62.3
坪單價:
0.4萬/坪
持分地坪:
62.3 坪
總現值:
20.6 萬
拍後增值:
-5.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王浩
王浩
法拍專員
經紀業:無
地 址:無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新竹縣 寶山鄉 新城段 577地號,面積 4,118.9 m2,持分 5/360,5.7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2.
新竹縣 寶山鄉 新城段 625地號,面積 10,713 m2,持分 5/360,20.7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3)
1拍,2025/4/17,總底價 41.3萬,保證金 8.3萬,坪單價 0.7萬/坪,流標
2拍,2025/5/15,總底價 33萬,保證金 6.6萬,坪單價 0.5萬/坪,流標
3拍,2025/6/12,總底價 26.4萬,保證金 5.3萬,坪單價 0.4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3)
1.
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二土地均為雜林,實際範圍以實測為 準,執行法院不為實體判斷。本件僅拍賣應有部分,且有無分管契約不明,拍 定後不點交。
2.
本件僅係拍賣土地,trial指界確認所在位置並將現場觀察所得之狀 況登載於拍賣公告內,惟實際上是否有建物、占用面積或其他拍賣公告上所未 載之物坐落,仍應另以地政機關實際鑑界、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本院亦無從 代為協助處理鑑界、複丈、通行權事宜。又土地如查封後有重測、重劃、逕為 分割或其他相類情形致地號變更、面積小幅增減,其地號、面積以重測結果為 準,請應買人注意。拍定後不得以上開事由聲請減少價金或撤銷拍定。又於本 院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如有經分割共有物、遺產判決確定者,執行法院必要 時得撤銷拍定,債權人、債務人與拍定人均不得異議。
3.
本件拍賣之不動產皆係拍賣應有部分,土地共有人就其共有之土地有優先 承買權,惟須就其共有之土地一併主張,不得選擇部分不動產主張優先承買。 又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則該筆土地之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優 先承買權人主張優先承買權,則原拍定人不得拒絕承買其餘標的。 六、本件部分標的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指之耕地,私法人不得承買, 但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機構投 標時,應於投標單內併附主管機關許可承受耕地之證明文件,否則投標無效。
土地增值 (2)
1.
新竹縣 寶山鄉 新城段 577地號
4,118.9 m2 × (5/360) × 1,000 元 - 5.7 萬元
= 0萬元
2.
新竹縣 寶山鄉 新城段 625地號
10,713 m2 × (5/360) × 1,000 元 - 20.7 萬元
= -5.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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