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查封時債務人未在場,據鄰居表示查封標的由債務人之兄弟占有使用。
2.
本件拍賣標的之範圍、使用現況及位置,應買人應自行前往查證,本院不做實體認定,拍定人日後不得以拍定標的之範圍、使用現況、位置不符等情請求減少價金或撤銷拍賣。
3.
建號297建物為未保存登記建物,拍定後拍定人不能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亦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減少價金或撤銷拍定,且是否屬違章建物由建管單位認定之,不 因經過法院拍賣即為合法,拍定人應自行負擔不能為所有權移轉登記、被拆除或被訴請拆 屋還地之相關危險。六、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4.
如本件不動產於本院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經分割共有物判決確定,拍定人將不能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投標人投標前應自行查明前開事項並承受相關風險。
5.
本件14建號建物為農舍,投標人應為「無自用農舍」,並應於投標時檢具「無自用農舍證明」,始得應買,未檢具者,投標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