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法院 113讓32553

苗栗縣後龍鎮新興段1265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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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7/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7/16 ~ 2025/10/15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80
保證金:
16
總坪數:
32.4
坪單價:
2.5萬/坪
持分地坪:
32.4 坪
總現值:
94.2 萬
拍後增值:
14.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苗栗縣 後龍鎮 新興段 1265地號,面積 490.9 m2,持分 29/133,80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拍賣紀錄 (3)
1拍,2025/5/7,總底價 125萬,保證金 25萬,坪單價 3.9萬/坪,流標
2拍,2025/6/4,總底價 100萬,保證金 20萬,坪單價 3.1萬/坪,流標
3拍,2025/7/2,總底價 80萬,保證金 16萬,坪單價 2.5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13)
1.
113年12月19日現場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經會同地政人員指界稱:查封 之1265地號有2棟建物占用,餘為空地。惟實際情形請投標人自行查證注意,上 開建物非本件拍賣範圍,且占有權源不明,如有爭議應另行訴訟解決。
2.
本件應買之土地為應有部分,亦查無分管契約,應買後不點交。
3.
土地其餘公示資訊無法盡列,請投標人自行向地政機關申請登記謄本參 閱。
4.
上開不動產1宗應買。
5.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800,000元。
6.
本件應買之土地設有地上權,該等地上權應買後均不塗銷,請投標人注 意。
7.
本件應買之土地:
8.
如地上權人或建物所有權人租用基地(須向本件 債務人承租)建築房屋,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規定者, 就本件土地有優先承買權(須提出優先承買權之證明文件)。
9.
係應買應 有部分,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應買得標,則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10.
前開優先承買權人之優先購買次序如下:
11.
租地建屋之地 上權人或建物所有權人。
12.
土地共有人。如其中之優先購買權人到場應買,則 同順序及後順序之優先購買權人無優先購買權。
13.
如就優先承買權之主張 有爭議時,須俟該確認之訴判決確後,本院再通知勝訴之一方繳納價金,並核 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應買人注意。 六、本件應買之土地設有抵押權,應買後塗銷。
土地增值 (1)
1.
苗栗縣 後龍鎮 新興段 1265地號
490.9 m2 × (29/133) × 8,800 元 - 80 萬元
= 14.2萬元
鄰近待拍
2025/8/12
1拍 不點交
9.2 坪 / 30 萬
2025/8/13
1拍 不點交
1.4 坪 / 5 萬
2025/8/26
3拍 不點交
349.7 坪 / 486.4 萬
2025/8/26
3拍 不點交
22.4 坪 / 121.6 萬
2025/8/5
2拍 不點交
162.3 坪 / 320 萬
2025/8/5
2拍 點交
215.9 坪 / 416 萬
2025/8/19
8拍 不點交
292.7 坪 / 2,234.8 萬
2025/8/7
2拍 部分點交
2,040.6 坪 / 1,081.7 萬
2025/8/7
2拍 不點交
29.3 坪 / 4.1 萬
2025/8/7
2拍 不點交
130.7 坪 / 39.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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