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件土地於民國113年10月18日現場執行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此土地為高雄市鳥松區鳥松路56號旁道路,是否有建物占用須經鑑界方知,此土地供公眾使用,另依估價報告書所載,部分為既成道路,部分空地狀態為私人停車位使用;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4.
本件土地為供公眾使用道路,拍定後不點交。六、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5.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6.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