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金拍 114雄金職未78三

高雄市苓雅區正福段546-2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147.2
  • 72 點閱
  • 1 列管
  • 2025/6/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6/18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47.2
保證金:
29.4
總坪數:
12.7
坪單價:
11.6萬/坪
持分地坪:
12.7 坪
總現值:
251.2 萬
拍後增值:
10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道路用地
陳春壽
陳春壽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高雄市苓雅區大順三路183-2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高雄市 苓雅區 正福段 546-2地號,面積 238.9 m2,持分 10/85,96 萬
(道路用地 )
2.
高雄市 苓雅區 正福段 546-1地號,面積 51.3 m2,持分 10/85,22.4 萬
(道路用地 )
3.
高雄市 苓雅區 正福段 546地號,面積 65.7 m2,持分 10/85,28.8 萬
(道路用地 )
拍賣紀錄 (2)
1拍,2025/4/30,總底價 230萬,保證金 46萬,坪單價 18.2萬/坪,流標
2拍,2025/5/28,總底價 184萬,保證金 36.8萬,坪單價 14.5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9)
1.
本件標的於民國91年2月1日假扣押查封時,據地政人員稱三筆土地均為道路;另本件標的於113年10月18日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
2.
546─
3.
546─2地號土地均為憲治路
4.
14號建物前小巷道(大順三路204巷);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5.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6.
本件土地均僅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又如合併拍賣之部分標的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購權時,應連同合併拍賣之其他標的一併購買。六、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7.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8.
本件標的如有分割涉訟者,應即向本院陳報。拍賣之應有部分,於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如有經分割共有物形成判決確定之情形者,執行法院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9.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C
土地增值 (3)
1.
高雄市 苓雅區 正福段 546-2地號
238.9 m2 × (10/85) × 60,000 元 - 96 萬元
= 72.6萬元
2.
高雄市 苓雅區 正福段 546-1地號
51.3 m2 × (10/85) × 60,000 元 - 22.4 萬元
= 13.8萬元
3.
高雄市 苓雅區 正福段 546地號
65.7 m2 × (10/85) × 60,000 元 - 28.8 萬元
= 17.6萬元
鄰近待拍
2025/7/10
1拍 不點交
23.6 坪 / 650 萬
2025/7/8
2拍 點交
85.8 坪 / 884 萬
2025/7/16
1拍 點交
20.3 坪 / 320 萬
2025/6/25
1拍 不點交
17.1 坪 / 300 萬
2025/6/25
1拍 點交
93.8 坪 / 2,484 萬
2025/6/25
1拍 不點交
28.7 坪 / 1,469 萬
2025/6/25
1拍 不點交
209.3 坪 / 3,520 萬
2025/6/18
1拍 不點交
2.4 坪 / 138 萬
2025/6/18
1拍 不點交
36.5 坪 / 770 萬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高雄市苓雅區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