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件拍賣796地號土地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現為門牌號碼?連街393號建物之坐落基 地。
2.
本件拍賣332建號建物經現場履勘,一樓前端與鄰棟建物相通,內部亦有門可出入至鄰棟建 物,屋內均有壁癌,鄰棟建物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須自行處理與鄰棟建物間內部可相通之相 關問題。因係拍賣土地及建物之應有部分,且查無債務人現實占用情形,拍定後不點交。
3.
本件拍賣之建物,經依形式外觀及通常調查所得是否為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 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相關資訊,均已於附 表載明,惟本院之調查亦無法保證絕無前揭情事,故如有未記載之資訊,仍請投標人自行斟酌 查明,且因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故拍定後均不得以拍賣公告未記載而聲請 減少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
4.
本件拍賣之土地是否依相關規定經限制開發,有無臨路,曾否協議價購,或使用上有無其 他限制(如是否已符合既成道路之事實而構成公用地役關係或有其他原因致無法用以容積移轉或 交換等等),請投標人注意並自行向主管機關查明。
5.
本件標的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 人無優先承買權。 六、本件標的物第332建號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增建物,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 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需承擔被拆除之風險(含地主共有人亦可能訴請拆屋還地),請投標人注 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