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件為拍賣應有部分,且未查有分管契約,拍定後不點交。
2.
據查封筆錄所載,本件有壁癌、油漆脫落等影響交易價格情事。
4.
本件標的15965建號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增建物,與13477建號建物相通,無獨立出入口,拍 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須承擔被拆除之風險,請應買人注 意。 六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 先承買權。如各利害關係人對該第三人是否有優先承買權發生爭執時,就此須(主張優先承買權 利之人)另行訴訟解決,並須待訴訟確定後始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投標人注意。
5.
本件拍賣之建物,經依形式外觀及通常調查所得是否為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 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相關資訊,均已於附 表載明;如有未記載之資訊,仍請投標人自行斟酌查明,且因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 請求權,故拍定後均不得以拍賣公告未記載而聲請減少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
6.
本件標的物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瓦斯費或管理費用,應由拍 定人自行查明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不得以此為由事後向本院提出爭執或聲明異議。
7.
刊登於新聞紙或網際網路之公告內容如與本院公告欄張貼之公告不符時,一律以本院公告 欄張貼之拍賣公告內容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