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金拍 114雄金職未101

高雄市鳳山區五甲段427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6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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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8/1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8/27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614.4
保證金:
122.9
總坪數:
45.6
坪單價:
13.5萬/坪
持分地坪:
45.6 坪
總現值:
678 萬
拍後增值:
63.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三之一種住宅區
王曉曉
王曉曉
法拍專員
經紀業:曉曉不動產
地 址:高雄市大埤路32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鳳山區 五甲段 427地號,面積 1,808 m2,持分 15/180,614.4 萬
(第三之一種住宅區 )
拍賣紀錄 (4)
1拍,2025/5/14,總底價 1,200萬,保證金 240萬,坪單價 26.3萬/坪,流標
2拍,2025/6/4,總底價 960萬,保證金 192萬,坪單價 21.1萬/坪,流標
3拍,2025/6/25,總底價 768萬,保證金 153.6萬,坪單價 16.9萬/坪,流標
應買,2025/6/30~2025/9/29,總底價 768萬,保證金 153.6萬,坪單價 16.9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8)
1.
拍賣之不動產查封(履勘)時,會同地政人員指界,所指處上有宏清宮、楊家祖祠、數棟建物座落,餘為空地,據債權人代理人稱,使用情形及有無分管契約不明;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2.
本件不動產單獨拍賣。
3.
拍賣之土地上有所有權人不明之建物(數間),不在拍賣之範圍,占用土地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不點交,且建物占用土地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請投標人注意。六、本件不動產係拍賣應有部分,有無分管契約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4.
本件拍賣標的物如有分割訴訟者,請即向執行法院陳報,拍賣之應有部分於核發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前,如有經分割共有物形成判決確定之情形,執行法院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5.
本件之地上權人、典權人、承租人或基地所有權人,如有租地建屋關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者,有優先承買權,其優先承買權並優先於共有人。
6.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例如海砂屋、輻射屋、凶宅、漏水、地震受創、墳墓、窪地等)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7.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分管情形,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分管事宜。
8.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鳳山區 五甲段 427地號
1,808 m2 × (15/180) × 45,000 元 - 614.4 萬元
= 63.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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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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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不點交
14.5 坪 / 22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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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拍 不點交
3.4 坪 / 32 萬
2025/9/24
2拍 不點交
50.2 坪 / 472 萬
2025/9/24
2拍 不點交
0.3 坪 / 4.8 萬
2025/9/24
2拍 不點交
17.1 坪 / 19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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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拍 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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