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慎33694甲

臺南市永康區文化段1325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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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7/3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8/20 週三 上午 09: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55
保證金:
11
總坪數:
22.6
坪單價:
2.4萬/坪
持分地坪:
22.6 坪
總現值:
106.3 萬
拍後增值:
51.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農業區
施惠薰
施惠薰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有限公司北高雄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臺南市 永康區 文化段 1325地號,面積 298.3 m2,持分 1/4,54.4 萬
(農業區 )
2.
臺南市 永康區 文化段 1326地號,面積 1.1 m2,持分 1/4,0.6 萬
(農業區 )
拍賣紀錄 (4)
1拍,2025/5/28,總底價 107萬,保證金 21.4萬,坪單價 4.7萬/坪,流標
2拍,2025/6/18,總底價 85.6萬,保證金 17.2萬,坪單價 3.8萬/坪,流標
3拍,2025/7/9,總底價 68.6萬,保證金 13.8萬,坪單價 3萬/坪,流標
應買,2025/7/10~2025/10/9,總底價 68.6萬,保證金 13.8萬,坪單價 3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查封之土地均為道路。係拍賣應有部份,應買人 請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2.
本件不動產3宗分2標拍賣,請分別出價,並寫總價,債務人得於拍賣期日 到場指定開標順序,如未到場,則由本院指定,拍賣所得價金於扣除優先受償 之土地增值稅、房屋稅、地價稅、執行費用後,連同其他標的物已拍定部份, 若足以清償債權總額時,其餘各標即停止拍賣,縱經拍定,亦得撤銷其拍定。
3.
均係拍賣應有部份,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主張優先承買之共有人就其餘 部分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 均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 六、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 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如:凶宅、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損、火災 受損、嚴重漏水、土地掩埋廢棄物、受污染等)請求撤銷拍定。
4.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5.
拍定 (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 (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 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 (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 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6.
投標單請投入第5至8號標匭內。
土地增值 (2)
1.
臺南市 永康區 文化段 1325地號
298.3 m2 × (1/4) × 14,200 元 - 54.4 萬元
= 51.5萬元
2.
臺南市 永康區 文化段 1326地號
1.1 m2 × (1/4) × 14,200 元 - 0.6 萬元
= -0.2萬元
鄰近待拍
2025/8/13
2拍 點交
29.9 坪 / 1,812.6 萬
2025/8/19
1拍 點交
27.1 坪 / 1,000 萬
2025/8/6
1拍 不點交
1.1 坪 / 33 萬
2025/8/6
1拍 不點交
1.4 坪 / 48 萬
2025/8/12
1拍 部分點交
516.4 坪 / 7,480 萬
2025/8/13
2拍 點交
19.8 坪 / 880 萬
2025/8/5
1拍 部分點交
34.6 坪 / 1,680 萬
2025/8/13
3拍 部分點交
1,552.4 坪 / 2,735.4 萬
2025/8/12
2拍 不點交
26.7 坪 / 304 萬
2025/8/5
2拍 部分點交
68.1 坪 / 1,198.9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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