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金拍 114南金職亥260

台南市官田區中華路二段108巷28弄28號(門牌整編前:隆本村隆田327之16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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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6/1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6/25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透天
總底價:
148
保證金:
29.6
總坪數:
30.9
坪單價:
4.8萬/坪
持分地坪:
11.3 坪
公告建坪:
30.9 坪
總現值:
23.9 萬
拍後增值:
-12.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增建坪:
30.9 坪
其他內容:
加強磚造/3層
施惠薰
施惠薰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有限公司北高雄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官田區 隆東段 257地號,面積 74.7 m2,持分 1/2,36 萬
建物 (2)
1.
台南市官田區中華路二段108巷28弄28號(門牌整編前:隆本村隆田327之16號),建號 135,持分 1/2,64 萬
一層:44.81 二層:44.81 合計:89.62 陽台6.55 (2層樓房、加強磚造、住家用)
2.
台南市官田區中華路二段108巷28弄28號,建號 305,持分 1/2,48 萬
一層:31.72 二層:11.63 三層:65.09 合計:108.44 (3層)
拍賣紀錄 (1)
1拍,2025/6/4,總底價 185萬,保證金 37萬,坪單價 6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8)
1.
本案指界時,現場為空屋,有雜物遺留。另據臺南市政府警察局麻豆分局113年11月21日函覆,該建物無人居住,鄰居稱原住戶已過世。又據前案104年司執字第106914號執行事件中,臺南市政府警察局麻豆分局105年1月24日房屋現況調查表所載,拍賣建物有非自然死亡之情事。拍賣不動產實際使用現況請應買人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2.
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抵押權登記;編號2建物為編號1主建物之增建部分,為抵押權效力所及。
3.
本件拍賣之不動產,係拍賣共有物應有部份,倘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依本拍賣條件履行之優先承買權,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聲明優先承買時,須就其所有應有部份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共有人若就其所共有之不動產主張優先承買權時,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就剩餘之不動產不得拒絕購買或承受,請應買人特別注意。六、編號2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建物,其面積以實際為準,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該建物是否得辦理第一次建物登記、是否為違章建築及是否會因違建而遭行政機關依法拆除,由拍定人自行向該管地政主管機關洽辦,本公司及法院不負擔保之責。如因違反建築法規遭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或因此依法拆除,均與本公司及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權責無關;本件係以建物現況拍賣,拍定後不得以面積不符而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請應買人特別注意。增建部份是否佔用鄰地,應買人應自行查證,如因佔用鄰地遭土地所有權人請求拆屋還地或請求不當得利,亦與本公司及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權責無涉。
4.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本公司及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請求撤銷拍定。應買人於投標前應先自行查明拍賣標的有無瑕疵,審慎投標。
5.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之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賣。
6.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7.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8.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官田區 隆東段 257地號
74.7 m2 × (1/2) × 6,400 元 - 36 萬元
= -12.1萬元
鄰近待拍
2025/7/1
1拍 不點交
220.9 坪 / 425 萬
2025/7/2
2拍 不點交
31.3 坪 / 505.6 萬
2025/6/24
3拍 不點交
9.9 坪 / 19.9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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