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法院 113人27179

苗栗縣竹南鎮大埔里13鄰竹篙厝1之17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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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5/2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6/19 週四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店面
總底價:
155
保證金:
31
總坪數:
34.4
坪單價:
4.5萬/坪
持分地坪:
23.8 坪
公告建坪:
34.4 坪
總現值:
34.7 萬
拍後增值:
-65.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主建坪:
34.4 坪
其他內容:
加強磚造/3層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苗栗縣 竹南鎮 大埔段中大埔小段 1465地號,面積 315 m2,持分 1/4,100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建物 (2)
1.
苗栗縣竹南鎮大埔里13鄰竹篙厝1之17號,建號 1035,持分 1/4,15 萬
一層:99.44合計:99.44 (農舍、加強磚造、1層)
2.
苗栗縣竹南鎮大埔里13鄰竹篙厝1之17號,建號 1353,持分 1/4,40 萬
一層:165.08二層:133.86三層:40.69騎樓:16.38合計:356.01 (農舍、加強磚造、3層)
法院筆錄 (7)
2.
本院於113年11月8日現場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稱:一樓前方、後側有磚造增建、左側鐵 皮增建、
3.
三樓有磚造增建,惟仍應以實測為準。債務人不在場,經本院會同員警開鎖入屋 察勘,屋內應是有人居住使用,
4.
三樓有漏水、壁癌之情形,經鄰居表示債務人陳麗琴於此 居住。
5.
本件係拍賣標的物之應有部分,惟共有人間有無分管約定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9.
本件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
10.
優先承買權: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六、本件暫編1353建號建物為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面積以實測為準,拍定人拍定後不得持權利 移轉證書辦理保存登記,亦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減少價金或撤銷拍定,且應負被拆除之危 險。
11.
本件拍賣之建物為農舍,依農業發展條例第18條規定及行政院農委會96.2.13 農水保字第0 961848111號函釋,其應買人資格應符合「無自用農舍」條件,故應買人於投標時應一併檢具: 1.稅捐稽徵單位開具之應買人之房屋財產歸戶查詢清單正本、2.上揭清單所示房屋之使用執照 影本、3.無自用農舍切結書正本等文件,並將之一併投入標匭,否則,其投標為無效,請應買 人特別注意。
土地增值 (1)
1.
苗栗縣 竹南鎮 大埔段中大埔小段 1465地號
315 m2 × (1/4) × 4,400 元 - 100 萬元
= -65.4萬元
鄰近待拍
2025/7/8
1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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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7/8
1拍 不點交
67.7 坪 / 290 萬
2025/7/1
1拍 不點交
2.4 坪 / 60 萬
2025/7/2
1拍 不點交
1.3 坪 / 22 萬
2025/7/10
1拍 不點交
5.5 坪 / 40 萬
2025/6/25
特拍 不點交
7.2 坪 / 5.7 萬
2025/7/2
7拍 不點交
149.2 坪 / 511.3 萬
2025/6/18
2拍 部分點交
116.5 坪 / 1,16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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