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金拍 114彰金職雨87一

彰化縣芳苑鄉芳墘段458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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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7/2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8/1 ~ 2025/10/31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8.8
保證金:
5.8
總坪數:
33.9
坪單價:
0.9萬/坪
持分地坪:
33.9 坪
總現值:
43.6 萬
拍後增值:
14.8 萬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彰化縣 芳苑鄉 芳墘段 458地號,面積 5,852.9 m2,持分 115/6014,28.8 萬
拍賣紀錄 (3)
1拍,2025/6/11,總底價 45萬,保證金 9萬,坪單價 1.3萬/坪,流標
2拍,2025/7/2,總底價 36萬,保證金 7.2萬,坪單價 1.1萬/坪,流標
3拍,2025/7/23,總底價 28.8萬,保證金 5.8萬,坪單價 0.9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本件458地號土地上有多筆建物,部分為空地、巷道。債權人代理人稱建物等均為共有人所有。依鑑價報告所載,本件458地號土地現況坐落有多棟1至3層樓建物(其中一戶門牌:彰化縣芳苑鄉復興巷10號)、部分為空地、亦有小部分做道路使用(即復興巷、永樂路)。
2.
以上等情,法院及本公司不為實體認定,請投標人先行注意查證本件土地範圍、使用現況及通行權限,上開建物均非本件拍賣範圍,使用本件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應自行解決相關法律問題,本件不動產均係拍賣應有部分,惟共有人間有無分管約定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3.
1‧本件「依標別順序」開標,如其中1標拍賣所得價金,扣繳稅捐後,足敷清償債權總額及執行費用時,他標「即不拍賣」,亦不拍定。「縱經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得於拍定前到場或具狀指定應拍賣或拍定之標的,否則即由法院逕裁量指定。投標人或拍定人對前開指定或裁量結果不得異議。2‧上開不動產1宗特別變賣,請投標人具狀應買。
4.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貳拾捌萬捌仟元,以先行具狀應買者得標。
5.
本件不動產未設定抵押權。
6.
優先承買權:1‧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2‧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除債務人外),若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之規定者,並提出相關足資證明租賃關係資料到院,有優於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僅單純建物或基地所有權人則無優先承買權)。
土地增值 (1)
1.
彰化縣 芳苑鄉 芳墘段 458地號
5,852.9 m2 × (115/6014) × 3,900 元 - 28.8 萬元
= 14.8萬元
鄰近待拍
2025/8/6
2拍 不點交
36.1 坪 / 15.2 萬
2025/8/7 ~ 2025/11/6
應買 不點交
58.4 坪 / 56.1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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