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法院 113蘭163572

台中市北區健行里華興街145巷4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430.8
  • 64 點閱
  • 0 列管
  • 2025/5/2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7/8 週二 下午 01:30
案件種類:
透天
總底價:
430.8
保證金:
129.3
總坪數:
16.8
坪單價:
25.6萬/坪
持分地坪:
5.6 坪
公告建坪:
16.8 坪
總現值:
85.7 萬
拍後增值:
-306.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二種住宅區
主建坪:
16.8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4層
梁宗豪
梁宗豪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灣不動產經紀業有限公司
地 址:台中市北區三三民路三段217號8樓之6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中市 北區 乾溝子段 71-44地號,面積 148 m2,持分 1/8,391.8 萬
(第二種住宅區 )
建物 (2)
1.
台中市北區健行里華興街145巷4號,建號 1374,持分 1/2,36.5 萬
地面層:88.01合計:88.01 (住家用、鋼筋混凝土造、4層樓房)
2.
台中市北區健行里華興街145巷4號,建號 8519,持分 1/2,2.5 萬
地面層:23.17合計:23.17 (住家用)
法院筆錄 (5)
6.
本件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之。
7.
據查封筆錄記載,本件建物現由共有人魏國宗及其家屬自住使用,無出租情事,且本件僅拍賣應有部分,債 務人未現實占有,拍定後不點交,建物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至建物之現占有人與他共有人間是否定有分管 契約不明,相關法律關係請拍定人自理。六、據鑑價報告記載,本件拍賣標的為集合式住宅,建物之專有部分與基地之應有部分不得分離而為讓與,建物 共有人主張優先承買權時,應就債務人對於建物及土地之應有部分一併承買。71-44地號土地之共有人除同為 建物共有人之魏國宗外,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8.
本件71-44地號土地包含法定空地,請投標人併予注意。
9.
本件8519建號建物為1374建號主建物之增建部分,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且無獨立出入口,拍定後拍定人不能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當事人及拍定人亦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 價金或撤銷拍定;且若該建物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行承擔受拆除之危險,請投標人 注意。
10.
本件拍賣建物,本院已盡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 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 自然死亡或其它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事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 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不含委託專業檢查單位鑑定〉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情事。惟鑑於司法資源有 限,縱經本院以通常方式調查,仍難保證決無上情,此部分請投標人斟酌注意。
土地增值 (1)
1.
臺中市 北區 乾溝子段 71-44地號
148 m2 × (1/8) × 46,300 元 - 391.8 萬元
= -306.1萬元
鄰近待拍
2025/7/8
1拍 部分點交
69.8 坪 / 1,520 萬
2025/6/25
1拍 部分點交
40.9 坪 / 2,900 萬
2025/6/25
1拍 不點交
3.2 坪 / 89.3 萬
2025/6/18
1拍 不點交
4.3 坪 / 109 萬
2025/6/18
1拍 不點交
94.1 坪 / 2,851 萬
2025/6/18
1拍 點交
20.9 坪 / 700 萬
2025/6/17
1拍 點交
33.2 坪 / 1,699.3 萬
2025/6/25
3拍 點交
43.4 坪 / 1,046.4 萬
2025/6/18
3拍 不點交
1.5 坪 / 37.8 萬
2025/6/27
2拍 不點交
42.7 坪 / 1,804 萬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台中市北區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