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物現做為停車場使用,以升降梯出入,均為平面車位,債務人在地下一層擁有10個車位但編 號不明,需洽詢管理人許先生;債務人在地下二層擁有5個停車位,編號分別為
2.
8;另債權人於113年10月11日具狀陳報目前有部分停車位有出租他人使用。
3.
本件建物於民國113年8月22日履勘時,據在場管理人許O富表示本件標的有分管契約,地下 一樓共有30個停車位,債務人擁有其中10個車位(車位編號不明),債務人在地下二樓擁有5個 停車位(編號
4.
,債務人實際擁有的車位編號請投標人自行向管理人許先生查明 (如需聯絡方式請與本股書記官洽詢)。 六、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 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5.
本件債務人是否有積欠大樓管理費,請投標人自行查明。
6.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 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7.
本件標的如有分割涉訟者,應即向本院陳報。拍賣之應有部分,於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 如有經分割共有物形成判決確定之情形者,執行法院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8.
本件編號1建物即7899建號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同時身兼7899建號及其座落基地 即
9.
601地號的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