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橋金拍 114板金職二180

新北市三峽區介壽路3段43巷9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284
  • 4 點閱
  • 0 列管
  • 2025/6/1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7/2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透天
總底價:
284
保證金:
57
總坪數:
14.2
坪單價:
19.9萬/坪
持分地坪:
5.3 坪
公告建坪:
14.2 坪
總現值:
59.6 萬
拍後增值:
-200.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主建坪:
8.7 坪
增建坪:
5.5 坪
其他內容:
加強磚造/2層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北市 三峽區 佳興段 576地號,面積 70.1 m2,持分 1/4,260 萬
建物 (2)
1.
新北市三峽區介壽路3段43巷9號,建號 244,持分 1/4,16 萬
一層:57.79 二層:57.79 合計:115.58 (2層樓加強磚造)
2.
新北市三峽區介壽路3段43巷9號,建號 475,持分 1/4,8 萬
一層:7.05 二層:11.15 第二層頂面積:54.6 合計:72.8
法院筆錄 (9)
2.
本件建物查封時,經債務人大嫂在場陳稱,債務人未居住於此,目前為債務人大嫂一家人居住使用中,房子內有壁癌及漏水情形,
3.
二層有增建,第二層頂樓有未辦保留登記建物。
4.
本件475建號增建部分係未辦保存登記之違章建築,得標人無法持法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又上開未登記建物涉及違章建築部分,業經新北市政府違章建築拆除大隊來函認定為既存違章建築,並拍照建檔列管在案,投標人應自行至拍賣標的現場查勘並評估風險後始為投標,若於拍定前已經拆除大隊拆除,或拍定後尚未拆除仍應負擔被拆除之危險,法院依法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拍定人不得以此事由主張異議或撤拍。
5.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間有無分管約定不明,因查無債務人特定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9.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且查無債務人實際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倘非共有人之一應買拍得,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之,惟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須提出其為共有人之證明,並須就其擁有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
10.
依鑑定報告所載,本件建物並無在海砂屋、輻射屋、凶宅網等各媒體網站記載,依外觀判斷勘估標的尚無影響交易價額情形;法院已就卷內現場執行情況揭示於前,以供投標人參酌。因法院欠缺完整資料且無相關鑑定等專業技能,實際情況可能與鑑定報告或上揭情形有所出入,仍請投標人逕向相關單位或周遭四鄰洽詢查明,並決定是否參與投標應買,且不得於拍定後再執前揭事由聲明異議或聲請撤拍。六、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債務人有無積欠工程受益費、水電瓦斯費、管理費、公共基金等。本件標的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水電、瓦斯、管理費等相關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查明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又如依不動產登記謄本所示,本件標的如須繳納登記費等費用始得核發書狀等情事,請投標人應自行注意該項記載。
11.
本件如有停止、撤回、撤銷、延緩執行、足額清償等事由,且該事由確實發生於本案拍定前,縱已宣布拍定,法院亦得撤銷拍定,無息返還已繳交之款項,當事人均不得異議,不同意者,請勿參與投標應買。
12.
刊登於網站或其他公告處所之公告內容如與法院公告欄張貼之公告內容不符時,一律以法院公告欄張貼之拍賣公告內容為準。
13.
拍賣之不動產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應以重測結果(地籍圖)為準,拍定後債
土地增值 (1)
1.
新北市 三峽區 佳興段 576地號
70.1 m2 × (1/4) × 34,000 元 - 260 萬元
= -200.4萬元
鄰近待拍
2025/6/18
1拍 不點交
5.5 坪 / 233 萬
2025/6/18
1拍 不點交
3.7 坪 / 42 萬
2025/6/25
2拍 不點交
54.5 坪 / 105.6 萬
2025/6/25
2拍 不點交
115.6 坪 / 40.8 萬
2025/6/25
3拍 不點交
57 坪 / 9.7 萬
2025/7/2
特拍 不點交
151.8 坪 / 47.2 萬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新北市三峽區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