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本件查封1991建號房屋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增建物,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 辦理所有權登記,且須承擔被拆除之風險,請應買人注意。 六、本件樹人段699建號為門牌號碼中美街十一街114號,由債務人自住自用。增建部分為查封1 991號,其範圍為一樓前方「王瑋芬個人音樂工作室」、後方廚房、及三樓前後方房間、前方陽 台、二樓前方後方陽台。
8.
本件查封1991建號建物總面積115.74平方公尺。其中約7.86平方公尺使用鄰地(屬花蓮市 公所所有之樹人段1地號),使用土地之法律權源不明,該占用鄰地部分之土地非屬本件拍賣標 的範圍,請應買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