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法院 114正8230

高雄市楠梓區楠梓段三小段862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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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6/2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7/8 週二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650
保證金:
130
總坪數:
67.8
坪單價:
9.6萬/坪
持分地坪:
67.8 坪
總現值:
392.4 萬
拍後增值:
-257.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農業區
胡菱如
胡菱如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房屋
地 址:高雄市三民區澄清路455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楠梓區 楠梓段三小段 862地號,面積 897 m2,持分 1/4,650 萬
(農業區 )
法院筆錄 (7)
2.
本件標的物於民國114年3月18日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862地號土地上有部 分建物(門牌:高楠公路1616巷41弄2之1號、6號、8號),部分為雜樹。債權 人之代理人稱標的物現由共有人使用。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6.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7.
本件土地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 六、本件拍賣之標的係債務人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如經分割共有物、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本院於拍定後 仍得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8.
本件拍賣土地上有建物,建物占用土地權源不明;本件土地上之建物所有 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及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前段規定,則就拍賣 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如就優先購買權存否有異議,應循實體訴訟解決,請 投標人注意。
9.
本件僅就土地拍賣,土地上之建物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不點交。
11.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 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12.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 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楠梓區 楠梓段三小段 862地號
897 m2 × (1/4) × 17,500 元 - 650 萬元
= -257.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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