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明75991

臺南市南區喜東段450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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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7/1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7/30 週三 上午 09: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600
保證金:
120
總坪數:
33
坪單價:
18.2萬/坪
持分地坪:
33 坪
總現值:
194 萬
拍後增值:
-40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施惠薰
施惠薰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有限公司北高雄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南區 喜東段 450地號,面積 109 m2,持分 1/1,600 萬
(住宅區 )
法院筆錄 (6)
2.
查封時,系爭土地現為雜草空地,未臨路,須由鄰地土地出入,無法開車進入,需步行或機車始可進入,惟實際使用情形,仍請應買人注意詳加查明,拍 定後不點交。
6.
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抵押權登記。
7.
本件第一拍價格參考前案113年度司執字第125404號案件鑑價報告核定底 價。 六、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 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行查明, 審慎投標。
8.
拍賣標的是否依相關規定經限制開發、使用上或取得上限制或有無非拍賣 之地上物坐落等情事,請投標人於投標前先行向地方或中央主管機關查明釐 清,並應自行評估衡量是否投標應買,拍定後均不得以此為由聲請減少價金或 聲請撤銷拍定。
9.
拍定人應承擔拍定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 拍定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10.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南區 喜東段 450地號
109 m2 × (1/1) × 17,800 元 - 600 萬元
= -406萬元
鄰近待拍
2025/7/22
2拍 不點交
37.2 坪 / 1,080 萬
2025/7/16
3拍 不點交
2.9 坪 / 23.1 萬
2025/8/5
特拍 部分點交
54.4 坪 / 553 萬
2025/7/23
特拍 不點交
7.6 坪 / 33.3 萬
2025/7/16
特拍 不點交
5 坪 / 4.2 萬
2025/7/16
特拍 不點交
19.4 坪 / 17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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