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賢49252

臺南市學甲區興太段650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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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9/1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9/18 ~ 2025/12/17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60
保證金:
32
總坪數:
18.5
坪單價:
8.6萬/坪
持分地坪:
18.5 坪
總現值:
93.3 萬
拍後增值:
-66.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姚絜玲
姚絜玲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法拍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學甲區 興太段 650地號,面積 122.5 m2,持分 1/2,160 萬
(住宅區 )
拍賣紀錄 (3)
1拍,2025/8/5,總底價 250萬,保證金 50萬,坪單價 13.5萬/坪,流標
2拍,2025/8/26,總底價 200萬,保證金 40萬,坪單價 10.8萬/坪,流標
3拍,2025/9/16,總底價 160萬,保證金 32萬,坪單價 8.6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假扣押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拍賣之土地上有部分建物佔用,門牌號 碼:民族路47號,部分為屋前空地。土地謄本上記載地上建物建號:興太段31
2.
314建號。上開建物占有之法律關係不明,不在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不影響 原有法律關係,請應買人自行查證。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契約 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3.
係拍賣應有部份,倘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權。
4.
建物所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規定,就基地坐落部分有優先承買權。惟 聲明優先承買時,應併同提出建物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證明文件;且上開 建物所有權人是否有土地法第104條規定之優先承買權,請投標人自行注意、查 證,嗣後如有爭議,以實體確定判決為準。 六、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 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 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5.
依照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買受人就拍賣物之瑕疵無擔保請 求權,拍定後不得以物之瑕疵請求撤銷拍定(如:凶宅、海砂屋、輻射屋、地 震受損、火災受損、嚴重漏水、土地掩埋廢棄物、受污染等),請應買人於應 買前自行查明注意並謹慎評估。
6.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7.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 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 有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學甲區 興太段 650地號
122.5 m2 × (1/2) × 15,225 元 - 160 萬元
= -66.7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1/12
1拍 不點交
12.1 坪 / 430 萬
2025/11/12
1拍 不點交
16.2 坪 / 152 萬
2025/11/11
1拍 不點交
95.9 坪 / 430 萬
2025/11/11
1拍 不點交
7.1 坪 / 10 萬
2025/11/12
1拍 點交
44 坪 / 697 萬
2025/11/12
1拍 不點交
31.6 坪 / 780 萬
2025/11/12
1拍 不點交
15.6 坪 / 615 萬
2025/11/11
2拍 不點交
8.6 坪 / 40 萬
2025/11/5
2拍 點交
46.7 坪 / 614.7 萬
2025/11/12
3拍 不點交
16.3 坪 / 6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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