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本件標的土地於民國114年4月1日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稱,680地號土地其上有建物群,681地號土地上部分有一層樓建物(門牌號碼為高雄市美濃區永安路246號)、部分空地,677地號土地上部分為建物(門牌號碼為高雄市美濃區永安路246號)、部分空地,671地號土地上有建物數棟,
8.
670地號土地上部分空地、部分建物,696地號土地上有建物數棟。另據債權人代理人表示,系爭土地為共有人使用中;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六、本件均係拍賣不動產之應有部分,且查無約定分管標的,拍定後不點交,各該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須就共有之標的一併購買。如共有人僅能就本件部分拍賣標的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買人不得拒絕買受其餘部分。又如上列拍賣標的之不動產,業經分割共有物、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執行法院於拍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10.
696地號土地有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所定地上權、典權或租賃權或民法第426條之2所定租地建屋之法律關係時,得檢具相關權利證明文件於拍定後主張優先承買權。
12.
696地號土地上之建物均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均不點交。
15.
680土地使用分區為商業區,681土地使用分區為道路用地,請投標人注意。
17.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18.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20.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