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法院 114助讓216乙

苗栗縣泰安鄉梅園段827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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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7/1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8/27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0
保證金:
2
總坪數:
278.3
坪單價:
0萬/坪
持分地坪:
278.3 坪
總現值:
12 萬
拍後增值:
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苗栗縣 泰安鄉 梅園段 827地號,面積 2,920 m2,持分 1840/5840,10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法院筆錄 (10)
1.
114年3月28日現場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經會同地政人員指界稱:查封之827地號現為空地、雜草、雜木、雜竹、道路,其上有門牌泰安鄉梅園村梅園 38之15號之建物占用。惟實際情形請投標人自行查證注意,上開土地之建物均 非本件拍賣範圍,且占有權源不明,如有爭議應另行訴訟解決。
2.
本標土地謄本有登載:「已興建農舍、未經解除套繪管制不得辦理分割」 等事項,請投標人注意,相關使用、處分管制規定請逕洽主管機關查詢。
3.
本標拍賣之土地為拍賣應有部分,亦查無分管契約,拍定後不點交。
4.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7.
查無三七五 租約登記。 六、本標拍賣之土地:
8.
如有建物所有權人租用基地(須向本件債務人承 租)建築房屋,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規定者,就該土地 有優先承買權(須提出優先承買權之證明文件)。
9.
係拍賣應有部分,土 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應買得標,則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 權。
10.
前開優先承買權人之優先購買次序如下:
11.
租地建屋之建物所有權 人。
12.
土地共有人。如其中之優先購買權人到場應買,則同順序及後順序之優 先購買權人無優先購買權。
土地增值 (1)
1.
苗栗縣 泰安鄉 梅園段 827地號
2,920 m2 × (1840/5840) × 130 元 - 10 萬元
= 2萬元
鄰近待拍
2025/8/7
特拍 不點交
664.3 坪 / 14.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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