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標的物於民國114年5月8日查封時,現場未見管理室,大門深鎖且經呼叫無人應門。據地政 人員指界稱3490地號土地上有包含門牌:中正路二段400巷57號之數棟集合建物。本件標的占有 使用情形不明,拍定後不點交。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7.
本件標的物是否有積欠管理費,請投標人自行查明,如有爭執請依實體訴訟解決。 六、本件拍賣標的是否有停車位可供使用,請投標人自行查明,如有爭議,以實體確定判決為準。
9.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 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10.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 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