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法院 113助誠1272

基隆市暖暖區金華段466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2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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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8/2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9/23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16.8
保證金:
43.4
總坪數:
42.6
坪單價:
5.1萬/坪
持分地坪:
42.6 坪
總現值:
259.1 萬
拍後增值:
42.3 萬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基隆市 暖暖區 金華段 466地號,面積 234.7 m2,持分 60/100,216.8 萬
拍賣紀錄 (1)
1拍,2025/8/26,總底價 255萬,保證金 51萬,坪單價 6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他項權利設定情形:   1.向陳玉蘭設定抵押權擔保最高限額新臺幣150萬元。
2.
民國114年2月6日履勘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本件執行標 的位於暖暖區金華街267號建物(大自然社區)前方延伸至右側之土地,使用現 況為道路。地政機關指界位置僅供參考,相關界址及占用情形應以實際測量結 果為準。本件執行標的依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屬「道路用地」,其開發使用 所受之相關法令限制請應買人自行查明。另本件拍賣之標的均僅包含土地之應 有部分,其上之地上物等均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又道路部分之土地是否成立 公用地役關係不明,拍定後之法律關係均須由拍定人自理,請應買人注意,拍 定後不點交。
3.
本件拍賣之不動產,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 則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4.
本件拍賣標的之應有部分,倘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惟地 上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規定者,有優於土 地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
5.
本件拍定後需調查優先承買權人是否優先承買,有時耗時甚久,請應買人 斟酌,並待優先承買權確定後,本院另行通知,拍定人再行繳納剩餘價金(勿先 行繳納),本院始得依法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應買人特別注意。
土地增值 (1)
1.
基隆市 暖暖區 金華段 466地號
234.7 m2 × (60/100) × 18,400 元 - 216.8 萬元
= 42.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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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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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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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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