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法院 113曾45457

新竹縣新埔鎮民生街159號

3拍 部分點交 待拍
3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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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1/1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2/11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透天
總底價:
347.5
保證金:
69.5
總坪數:
63.2
坪單價:
5.5萬/坪
持分地坪:
23.2 坪
公告建坪:
63.2 坪
總現值:
96 萬
拍後增值:
-165.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主建坪:
63.2 坪
其他內容:
加強磚造/3層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竹縣 新埔鎮 泰陽段 208地號,面積 76.8 m2,持分 1/1,261.1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建物 (2)
1.
新竹縣新埔鎮民生街159號,建號 99,持分 1/1,48 萬
1層:53.202層:53.20合計:106.4 及一切附屬建物, (住家用、加強磚造、2層)
2.
新竹縣新埔鎮民生街159號,建號 暫編542,持分 1/1,38.4 萬
1層:22.402層:17.363層:62.72合計:102.48 及一切附屬建物 (住家用、加強磚造、鐵皮造、3層)
拍賣紀錄 (2)
1拍,2025/8/27,總底價 543萬,保證金 108.6萬,坪單價 8.6萬/坪,流標
2拍,2025/9/24,總底價 434.4萬,保證金 86.9萬,坪單價 6.9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1)
1.
現場查封履勘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債務人之父在場稱,拍賣之建物為債務人之家人使用,有 增建,無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於會同地政人員現場測量增建時,債務人之兄並在場稱, 拍賣之建物為債務人父母及其居住,債務人並未居住此地,且建物無出租出借情事。債務人之 父及兄並另具狀稱,拍賣之不動產雖登記為債務人所有,然實際所有權人應為債務人之母,為 債務人私下以買賣為原因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債務人之母全不知悉,其等居住於拍賣建物係 得到不動產實際所有權人即債務人之母之同意。又據本院囑託新竹縣政府警察局新埔分局訪查 之結果,其回函稱拍賣之建物為債務人之父、母、兄居住,債務人並未居住該處,且已有一年 多未與家人聯絡。本件拍賣不動產所成立之占有使用關係因對抵押權之行使有所影響,已依抵 押權人聲請依法除去,拍定後除建置共用設施或供通行等公用部分不點交外,非公用之建物及 土地均按現況點交。
土地增值 (1)
1.
新竹縣 新埔鎮 泰陽段 208地號
76.8 m2 × (1/1) × 12,500 元 - 261.1 萬元
= -165.1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14
1拍 點交
343.6 坪 / 159 萬
2026/1/15
1拍 不點交
0.8 坪 / 13.4 萬
2026/1/15
1拍 點交
1.5 坪 / 25.6 萬
2026/1/15
1拍 不點交
1.6 坪 / 28.2 萬
2026/1/15
1拍 點交
1 坪 / 16.6 萬
2026/1/16
3拍 不點交
57.5 坪 / 596.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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