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法院 114曾12905

新竹縣關西鎮新城段109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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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2/1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14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0.2
保證金:
6.1
總坪數:
17.7
坪單價:
1.7萬/坪
持分地坪:
17.7 坪
總現值:
42.7 萬
拍後增值:
12.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丙種建築用地
陳鴻智
陳鴻智
法拍專員
經紀業:永學堂
地 址:新竹市延平路一段261巷50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竹縣 關西鎮 新城段 109地號,面積 2,924 m2,持分 1/50,30.2 萬
(山坡地保育區 丙種建築用地)
拍賣紀錄 (5)
1拍,2025/9/10,總底價 59萬,保證金 11.8萬,坪單價 3.3萬/坪,流標
2拍,2025/10/22,總底價 47.2萬,保證金 9.4萬,坪單價 2.7萬/坪,流標
3拍,2025/11/19,總底價 37.8萬,保證金 7.6萬,坪單價 2.1萬/坪,流標
應買,2025/11/28~2026/2/27,總底價 37.8萬,保證金 7.6萬,坪單價 2.1萬/坪,停拍
停拍,2025/12/9,停拍
法院筆錄 (10)
1.
假扣押查封後,本案現場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拍賣之土地上有未辦所 有權登記,門牌號碼為「新竹縣關西鎮新城82號」之房屋(依鑑價報告記載, 此建物掛有「穎川堂」牌匾)、無門牌鐵皮屋、及無門牌祠堂各一棟占用,其 餘土地於目視所及範圍內均為雜樹林地。又據債權人代理人陳報,土地尚有部 分作墓地使用。本件係拍賣債務人所有土地之應有部分,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契 約不明。前述地上物均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其所有權歸屬及占用土地之法律 關係不明,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拍定後不點交。
2.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倘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3.
拍賣土地之地上權人、典權人或基地承租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規定,就 建物坐落基地有優先承買權。 六、本件拍定後須通知優先承買權人行使權利,通知後需待法定期間經過後始 可確定何人得買受。如優先承買權人為何人不明時,須經一定調查並依查得資 料形式認定可能有優先承買權之人。遇有爭執時,須另以確認優先承買權存否 訴訟決定優先承買權之有無及權利人為何人。於該訴訟終結前,拍定人之保證 金無法先行退還,亦無法提存,請應買人注意。
4.
投標人應注意拍賣不動產之規約、分管情形,及是否有積欠公共基金、管 理費、水費、電費、瓦斯費、工程受益費、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或其他稅 捐、費用。得標後應自行處理相關事務,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法院處理。
5.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 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為理由(如: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凶宅、海砂 屋……等),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行查明,審慎投標。
6.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 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 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7.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8.
如有疑義可洽詢承辦股或由本院總機(03-
9.
轉訴訟輔導科(轉分 機
10.
土地增值 (1)
1.
新竹縣 關西鎮 新城段 109地號
2,924 m2 × (1/50) × 7,300 元 - 30.2 萬元
= 12.5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14
1拍 不點交
38.8 坪 / 67 萬
2026/1/14
特拍 不點交
22.1 坪 / 109.1 萬
2026/1/14
特拍 點交
212.9 坪 / 248.3 萬
2026/1/19
特拍 部分點交
7,776.7 坪 / 4,679.7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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