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21709建號建物坐落298之100地號土地,建物查封時為僅完成5層樓鋼筋混凝土造建物結構 體,內部尚未裝修之毛胚屋,現無人居住使用,且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 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債務人原領有建物之建築執照,價值已估算 於建物總價內,建築期限至民國115年11月24日止,且尚未申請建築期限展延,如拍定後相關行 政裁罰、建築執照效期、得否補申請展期、後續得否變更起造人、得否繼續建造等事項,均由 拍定人自理,於拍定後依現況點交。
7.
298之100地號上有地上權設定,惟地上權人於土地上並未建築房屋,故無優先承買權,地 上權人具狀於拍定後同意塗銷地上權,另依該土地登記謄本土地他項權利部其他登記事項欄所 載,該地上權不得讓與,應買人請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