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依地政人員現場指界,472地號上有暫編92建號建物及空地,92建號建物為一樓磚造平房, 現無人居住使用,無懸掛門牌,瓦片屋頂,無門,部分建物崩壞,只有牆面,債務人在場 稱原本之建物因地震部分倒塌,已拆除倒塌之部分,現場基地上有破損馬桶,請應買人自 行查明注意。本件不動產拍定後依現況點交。
3.
本件拍賣之建物(暫編92建號)並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於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 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且該建物若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係屬違章,拍定人 應自行承受拆除之危險。
5.
本件拍賣土地查封時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占用情形應買 人應自行前往查證,拍定後不得以現況與拍賣公告記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
6.
★本件分標別,按標別次序拍賣,債務人得於拍賣期日到場指定開標順序。如其中部分拍定之 價金,於 扣除優先受償之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執行費用後, 已足清償債權時, 其餘各標即停止拍賣,縱經拍定,亦得撤銷其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