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法院 114天12025丙

苗栗縣通霄鎮通南段625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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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2/3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22 週四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6.1
保證金:
9.3
總坪數:
44.4
坪單價:
1萬/坪
持分地坪:
44.4 坪
總現值:
60.2 萬
拍後增值:
14.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丙種建築用地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苗栗縣 通霄鎮 通南段 625地號,面積 2,350 m2,持分 9/144,46.1 萬
(山坡地保育區 丙種建築用地)
拍賣紀錄 (4)
1拍,2025/10/2,總底價 80萬,保證金 16萬,坪單價 1.8萬/坪,流標
2拍,2025/11/6,總底價 64萬,保證金 12.8萬,坪單價 1.4萬/坪,流標
3拍,2025/12/4,總底價 51.2萬,保證金 10.3萬,坪單價 1.2萬/坪,流標
應買,2025/12/17~2026/3/16,總底價 51.2萬,保證金 10.3萬,坪單價 1.2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9)
1.
民國114年6月13日現場查封時,地政人員指稱本件625地號土地有門牌號碼 苗栗縣通霄鎮通南里2鄰通南17號建物坐落及數棟無門牌建物坐落。
2.
上開土地上之建物非本件拍賣範圍,所有權人及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權源 不明,請應買人注意,相關風險請自行負擔。
3.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4.
本件不動產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應買得 標,則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5.
本件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104條或民法426條之2優先承買 權之規定時,有優先於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 六、如拍定人就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先承買權有爭議,須俟該確認之訴判決確 定後,本院再通知勝訴之一方繳納價金,並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6.
本件因共有人眾多,如拍定,需耗費時日通知共有人優先承買且無人應買 後,本院始通知應買人繳納尾款,核發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請應買人注意。
7.
本件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8.
本標土地有設定地上權,拍定後不塗銷。
9.
本件分標拍賣之不動產,如其中一標或數標拍定價金已足清償債權及費 用,其餘雖達底價亦不為拍定,縱為拍定,亦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又債務人得到場指定欲指定之標的物,否則由本院指定。
土地增值 (1)
1.
苗栗縣 通霄鎮 通南段 625地號
2,350 m2 × (9/144) × 4,100 元 - 46.1 萬元
= 14.1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13
1拍 不點交
294.1 坪 / 980 萬
2026/1/8
1拍 點交
175.3 坪 / 112 萬
2026/1/8
1拍 點交
257.3 坪 / 80 萬
2026/1/8
1拍 點交
1,090 坪 / 300 萬
2026/1/22
2拍 點交
55.2 坪 / 604 萬
2026/1/8
2拍 點交
207.8 坪 / 61.6 萬
2026/1/8
2拍 點交
8.7 坪 / 2.4 萬
2026/1/13
3拍 不點交
30 坪 / 185.6 萬
2026/1/22
特拍 不點交
94.6 坪 / 51.9 萬
2026/1/22
特拍 點交
54 坪 / 23.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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