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法院 114人8458甲

苗栗縣南庄鄉北獅里興段獅頭驛小段1086地號

1拍 點交 待拍
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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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8/2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9/18 週四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73.5
保證金:
14.7
總坪數:
224.9
坪單價:
0.3萬/坪
持分地坪:
224.9 坪
總現值:
22.3 萬
拍後增值:
-51.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暫未編定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苗栗縣 南庄鄉 北獅里興段獅頭驛小段 1086地號,面積 1,980 m2,持分 1/3,65 萬
(山坡地保育區 暫未編定)
2.
苗栗縣 南庄鄉 北獅里興段獅頭驛小段 1087地號,面積 250 m2,持分 1/3,8.5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法院筆錄 (8)
2.
本院於114年6月3日現場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稱:
3.
1087地號,現況 為雜木林,無路可達,惟仍應以實測為準。
4.
本院不負責鑑界及複丈事宜,請應買人自行注意查証及確認實際範圍。
5.
本件係拍賣標的物之應有部分,惟共有人間有無分管約定不明,拍定後不 點交。
9.
本件不動產無抵押權設定。
10.
優先承買權: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惟主張優先承買權之 共有人,須就其擁有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 之;但主張優先承買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 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共有人及拍定人均 不得異議。 六、分甲、乙標,分別標價,分別拍賣,依序開標,如前順序賣得價金足以清 償執行費、土地增值稅、地價稅、執行債權時,後順序即停止拍賣,縱使拍 定,本院亦得撤銷。
11.
本件拍賣標的中使用地類別為農牧用地者,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 之耕地,私法人或依監督寺廟條例辦妥登記之寺廟不得應買,但符合同條例第3 3條但書規定者,不在此限,惟應於投標時提出同條例第34條第2項所定之證明 文件。
12.
本件土地係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應 買人必須具備原住民身分,並請於投標時提出證明文件(戶籍謄本),請應買 人自行注意。
土地增值 (2)
1.
苗栗縣 南庄鄉 北獅里興段獅頭驛小段 1086地號
1,980 m2 × (1/3) × 300 元 - 65 萬元
= -45.2萬元
2.
苗栗縣 南庄鄉 北獅里興段獅頭驛小段 1087地號
250 m2 × (1/3) × 300 元 - 8.5 萬元
= -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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