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民國114年4月9日現場執行時,據地政人員陳稱,編號1土地為道路用地,位於門牌號碼高雄市林園區鳳林路一段164巷38號建物旁之空地;編號2土地為道路用地,為高雄市林園區鳳林路一段164巷24弄整條巷弄即26號建物旁之巷弄。本件拍定後不點交。至於實際詳情及使用現況,請投標人自行查明。
8.
2土地均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又如共有人欲行使優先購買權時,須就共有標的之全部均優先承買。六、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公共基金或稅款等,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等款項繳清事宜。
9.
經拍賣之土地,如拍定價額不足扣繳土地增值稅時,應由拍定人代為繳清差額後再行發給權利移轉證書,請投標人注意。
10.
本件標的如有分割涉訟者,應即向本公司或執行法院陳報。拍賣之應有部分,於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如有經分割共有物形成判決確定之情形者,執行法院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11.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12.
本件標的有無分割、分管、出租、出借、積欠公共基金等情事,均請投標人自行查明。如有爭議,以實體判決為準。
15.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