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法院 114治10546

高雄市湖內區海埔段2016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7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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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0/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0/17 ~ 2026/01/16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723.5
保證金:
144.7
總坪數:
339.1
坪單價:
2.1萬/坪
持分地坪:
339.1 坪
總現值:
201.8 萬
拍後增值:
-521.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農業區
許家甄
許家甄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12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湖內區 海埔段 2016地號,面積 2,242 m2,持分 1/2,723.5 萬
(農業區 )
拍賣紀錄 (1)
1拍,2025/10/8,總底價 723.5萬,保證金 144.7萬,坪單價 2.1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9)
1.
本件標的物於民國114年3月13日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2016地號土地一半 為雞寮、鐵皮屋及水稻田。嗣於民國114年6月24日履勘,標的物現況及使用情 形同上。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2.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3.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4.
本件土地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 權。 六、本件拍賣之標的係債務人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如經分割共有物、分割遺產 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本院於拍定後仍得 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5.
本件拍賣土地上有建物,建物占用土地權源不明;本件土地上之建物所有 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及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前段規定,則就拍賣土地 有優先購買權。如就優先購買權存否有異議,應循實體訴訟解決,請投標人注 意。
6.
本件僅就土地拍賣,農作物不在拍賣範圍;本件土地上之農作物所有人如 符合土地法第107條規定,則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如就優先購買權存否有 異議,應循實體訴訟解決,請投標人注意。
7.
本件僅就土地拍賣,土地上之建物、地上物及農作物不在拍賣範圍,拍定 後不點交,請投標人注意。
8.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 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9.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 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湖內區 海埔段 2016地號
2,242 m2 × (1/2) × 1,800 元 - 723.5 萬元
= -521.7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1/18
1拍 部分點交
77.8 坪 / 700 萬
2025/11/18
3拍 不點交
14.6 坪 / 166.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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