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金拍 114雄金職酉273

高雄市鳳山區新庄子段187-41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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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9/3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0/15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50
保證金:
30
總坪數:
9.6
坪單價:
15.7萬/坪
持分地坪:
9.6 坪
總現值:
149.3 萬
拍後增值:
-0.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三之一種住宅區
王曉曉
王曉曉
法拍專員
經紀業:曉曉不動產
地 址:高雄市大埤路32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高雄市 鳳山區 新庄子段 187-41地號,面積 48 m2,持分 1/3,75 萬
(第三之一種住宅區 )
2.
高雄市 鳳山區 新庄子段 187-42地號,面積 47 m2,持分 1/3,75 萬
(第三之一種住宅區 )
法院筆錄 (7)
2.
本件標的物於民國114年6月16日查封時,據地政人員稱187─41地號位於為中山西路172巷5號旁,其上有石棉瓦及磚造圍牆圍住,187─42號地號為中山西路172巷之巷道;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6.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7.
本件土地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買權。共有人行使優先購買權時,需就拍賣標的物全部行使優先承買權。六、本件僅拍賣土地,其上之建物不在拍賣範圍。且本件拍定後應由拍定人另自行與建物所有人依法處理其上建物使用該等土地之法律關係,請投標人注意。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前段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建物之所有人有優先承購權,請儘速向本院陳報。
8.
本件標的如有分割涉訟者,應即向本院陳報。拍賣之應有部分,於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如有經分割共有物形成判決確定之情形者,執行法院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9.
請應買人注意拍賣不動產之規約、分管情形,並自行查明是否有積欠公共基金、管理費、工程受益費、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或其他稅捐、費用,得標後應自行處理上開事宜。
10.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
12.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
土地增值 (2)
1.
高雄市 鳳山區 新庄子段 187-41地號
48 m2 × (1/3) × 46,000 元 - 75 萬元
= -1.4萬元
2.
高雄市 鳳山區 新庄子段 187-42地號
47 m2 × (1/3) × 48,340 元 - 75 萬元
= 0.7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0/15
1拍 不點交
0.9 坪 / 30 萬
2025/10/15
1拍 不點交
0.5 坪 / 15 萬
2025/10/9
1拍 部分點交
234.3 坪 / 4,300 萬
2025/10/8
1拍 不點交
8.3 坪 / 130.8 萬
2025/10/16
1拍 不點交
0 坪 / 550 萬
2025/10/15
1拍 點交
22.2 坪 / 630 萬
2025/10/9
1拍 不點交
36 坪 / 670 萬
2025/10/16
1拍 點交
28.1 坪 / 819 萬
2025/10/22
1拍 不點交
29.9 坪 / 1,270 萬
2025/10/15
1拍 點交
72.5 坪 / 1,20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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