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金拍 114南金職亥603甲

台南市安南區安長和路四段231巷9號

1拍 點交 待拍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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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列管
  • 2025/9/3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0/15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透天
總底價:
1,600
保證金:
320
總坪數:
61.4
坪單價:
26.1萬/坪
持分地坪:
23 坪
公告建坪:
61.4 坪
總現值:
169.1 萬
拍後增值:
-480.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主建坪:
57.3 坪
附建坪:
4.1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4層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安南區 布袋段 1336-4地號,面積 76.2 m2,持分 1/1,650 萬
(住宅區 )
建物 (2)
1.
台南市安南區安長和路四段231巷9號,建號 433,持分 1/1,750 萬
一層:44.79 二層:42.72 三層:34.97 四層:18.49 合計:140.97 陽台13.64 (住宅、停車空間、4層鋼筋混凝土造)
2.
台南市安南區安長和路四段231巷9號,建號 546,持分 1/1,200 萬
一層:30.65 四層:17.69 合計:48.34 ((空白))
法院筆錄 (8)
2.
本件拍賣標的於民國113年11月18日現場查封時,經債權人代理人導往至現場,債務人之配偶到場開啟門鎖,經入內查看,不動產估價師表示房屋有增建,另債權人代理人稱債務人在屋內三樓燒炭自殺;嗣114年1月7日現場勘測,據到場地政人員稱房屋一樓前後、四樓有增建,測量結果如編號2建物所載。另依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113年10月7日函後附房屋現況調查表所載,債務人112年8月22日被發現於拍賣房屋該址自殺。債權人則於113年12月9日具狀陳報,債務人於拍賣房屋屋內三樓輕生,目前房屋無人居住,已斷水斷電,請投標人注意,拍定後房屋按現狀點交。又據鑑價報告所載,拍賣房屋現況為空屋、無水電且有非自然死亡。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6.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塗銷。
7.
依使用分區證明書所載,拍賣土地使用分區屬「住五」住宅區。就上開土地之使用分區、使用地類別等,其開發使用是否受相關法令、法規之限制,及使用分區、使用地類別及管制規定等是否於拍賣過程中有所變更,請投標人自行查明。六、編號2建物未辦理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該建物可否辦理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由拍定人自行向地政機關洽辦,與本公司及法院權責無關;而本件係以建物現況拍賣,拍定後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如無合法坐落權源或有違反建築法規遭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行承擔被拆除之風險,請投標人注意。
8.
買受人應自行查明本件不動產之規約,及是否有積欠公共基金、工程受益費、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或其他稅捐、費用。買受後應自行處理相關事務,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本公司及法院處理。
9.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拍賣物,無物之瑕疵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10.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11.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13.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安南區 布袋段 1336-4地號
76.2 m2 × (1/1) × 22,200 元 - 650 萬元
= -480.9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0/21
1拍 不點交
39.2 坪 / 600 萬
2025/10/15
1拍 不點交
32.1 坪 / 305 萬
2025/10/14
1拍 不點交
29.7 坪 / 257 萬
2025/10/28
3拍 不點交
725.9 坪 / 1,888 萬
2025/10/28
3拍 不點交
79.5 坪 / 345.6 萬
2025/10/14
3拍 不點交
70.7 坪 / 147.4 萬
2025/10/22
特拍 不點交
3.7 坪 / 12.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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