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建物查封時,債務人法定代理人在場陳稱,本件拍賣之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758號3樓 與760號3樓係打通使用,760號3樓大門已封閉,進出均須由758號3樓通過,無法從760號3樓出 入,房屋係由一森興業有限公司承租使用。經本院履勘,債務人法定代理人在場陳稱現由一森 興業有限公司使用,債務人之前與第三人陳o芳有借貸關係,因債務人無法還款,便將不動產信 託登記予陳○芳,陳○芳將該址出租給一森興業有限公司,租賃關係應是從信託給第三人陳○ 芳後開始。本件拍定後不點交。
3.
本件建物之主要用途為「工業用」,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是否為工業住宅。另依鑑價報告所 載,本件標的經初步調查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或非自然死亡等情形,惟若 有因調查限度難以查明,致與鑑價報告內容所載容有出入者,請應買人逕向相關單位洽詢查 明,綜合考量相關風險再行投標。
8.
若有停止、撤回、撤銷、延緩強制執行之事由,而其事由確實發生於本案標的拍定日或拍 定日前,縱已拍定,本院亦得撤銷拍定,無息返還已經繳交之款項,應買人、拍定人、債權 人、債務人均不得異議,不同意之應買人請勿參與本件標的之應買。 六、本件標的物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瓦斯或管理費等費用,應由 拍定人自行查明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