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院於民國(下同)87年12月17日假扣押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管理員稱5樓A.B部分兩間相 通,僅一個門出入,且租給天外天三溫暖當員工宿舍等語。嗣經本院於114年6月10日由債權人 代理人導往再至現場履勘(標的5樓),債務人不在場,據債權人代理人稱門牌578號5樓之1即為5 78號5樓A、578號5樓之2即為578號5樓B,5樓之2大門未鎖外部僅用鐵塊擋住,經開啟從外部觀 之其內堆置許多垃圾雜物,顯係無人居住狀態,屋內大門右側地面地板拆除,據債權人代理人 稱該處先前為通往四樓之內梯、屋內多處壁癌、陽台滲水、漏水情形嚴重,另稱578號5樓之
3.
之2屋內有門可互通,5樓之1其內亦堆置許多雜物垃圾、陽台亦有積水及大片壁癌,顯無人居住
8.
本院已盡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 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 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惟鑑於司法資源有 限,縱經本院以通常方式予以調查,仍難保證絕無上情,此部分請投標人斟酌注意,於應買前 或投標前應自行向鄰里或相關機關查訪探詢併審慎考量後再行應買或投標,拍定後均不得以此 為由請求減少價金或撤銷拍定。另據鑑價報告所載,木件拍賣土地使用分區為都市計畫內,第 二種商業區(新竹(含香山)都市計畫),請投標人自行注意查證。又投標人於投標前應自行注意 相關法律有關應買資格(條件)之修訂,拍定後不得以之為由請求撤銷拍定,並應自行負擔無法 辦理移轉登記之不利益,請投標人於投標前審慎查證。 六、本件拍賣金額係包括整體建物之價值,其中倘有增建,其價值亦包括於總價內,惟增建部 分,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並需承擔被拆除之風險,請投標 人注意。
9.
拍定人(承受人)應承擔不動產拍定(承受)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 稅。
10.
如有疑義可洽詢承辦股或洽詢訴訟輔導科(分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