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法院 113恩86

新北市鶯歌區鶯桃路268巷17號2樓

1拍 不點交 待拍
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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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0/2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1/26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公寓
總底價:
232
保證金:
47
總坪數:
6.6
坪單價:
35萬/坪
持分地坪:
2.8 坪
公告建坪:
6.6 坪
總現值:
35.3 萬
拍後增值:
-86.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主建坪:
6.6 坪
其他內容:
加強磚造/3層
陳潔于
陳潔于
法拍專員
經紀業:鑫享居
地 址:北市南港區南港路二段60巷16號13-6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北市 鶯歌區 工藝段 759地號,面積 110.2 m2,持分 1/12,122 萬
(住宅區 )
建物 (2)
1.
新北市鶯歌區鶯桃路268巷17號2樓,建號 393,持分 1/4,106 萬
2層:82.15合計:82.15 (3層樓加強磚造)
2.
新北市鶯歌區trial,建號 911,持分 1/4,4 萬
2層:5.58合計:5.58 (3層樓加強磚造)
法院筆錄 (4)
2.
本件拍賣標的經債務人陳報,目前係共有人熊○文一家人及熊○成居住使用,因係拍賣債 務人之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經債務人陳報皆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或火災受創及建物 內有非自然死亡等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 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應買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3.
拍賣之911建號增建建物因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 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應負被拆除之風險,請應買人注意。  
4.
本件僅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建物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 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 買之,惟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需就其擁有應有部分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 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 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買。本件拍賣標的物倘非共有人拍定,須相當 時日踐行優先承買之通知,嗣程序完備後始得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投標人注意。
5.
本件拍賣程序非強制執行程序,拍定後不點交,亦不核發權利移轉證書,由債務人協同拍 定人自行辦理移轉登記,請應買人注意。
土地增值 (1)
1.
新北市 鶯歌區 工藝段 759地號
110.2 m2 × (1/12) × 38,500 元 - 122 萬元
= -86.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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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拍 不點交
0.5 坪 / 17.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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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拍 不點交
16.1 坪 / 162.1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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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拍 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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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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