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法院 114戊27538丁

新竹縣關西鎮湳湖段十股小段6-1地號

1拍 點交 待拍
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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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1/1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2/11 週四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13.1
保證金:
42.6
總坪數:
431.3
坪單價:
0.5萬/坪
持分地坪:
431.3 坪
總現值:
92.7 萬
拍後增值:
-120.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新竹縣 關西鎮 湳湖段十股小段 6-1地號,面積 180 m2,持分 11/48,6.1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2.
新竹縣 關西鎮 湳湖段十股小段 7-3地號,面積 5,538 m2,持分 1/4,207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法院筆錄 (6)
1.
114.8.1現場查封時,依地政人然所指,6-1地號土地為雜木林,無路可 達;7-3地號土地部分為無門牌房屋占用,部分為關西鎮十股7號房屋占用,部 分為空地及產業道路,實際範圍須以實測為準。上開房屋非屬本件拍賣範圍且 佔有使用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人應自行與佔有人協商解決佔有使用之法律關 係,本院不代為處理。
2.
應買人應自行注意查證土地實際範圍及使用現況,本處不負責鑑界或複 丈,亦不代為處理通行權限、占有使用關係事宜,拍定後拍定人不得以土地現 況與公告所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或減少價金。
6.
無抵押權設定。
7.
優先承買權:
8.
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9.
本件土地上 之建物所有權人若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有優先於共有人 之優先購買權。若優先承買權人僅對部分標的物有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對其 他標的物不得拒絕應買。另優先承買權人倘對數筆標的物均有優先承買權,不 得僅就其中一部份標的物行使優先承買權。惟有無優先承買權倘有爭執,非本 處形式審查所能認定者,應以將來確認優先承買權之實體訴訟之認定為準。 六、拍賣之應有部分,於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如經分割共有物判決確定、分 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經法院成立調解、和解時,本院得撤銷拍定。
土地增值 (2)
1.
新竹縣 關西鎮 湳湖段十股小段 6-1地號
180 m2 × (11/48) × 650 元 - 6.1 萬元
= -3.4萬元
2.
新竹縣 關西鎮 湳湖段十股小段 7-3地號
5,538 m2 × (1/4) × 650 元 - 207 萬元
= -117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2/11
1拍 不點交
199.1 坪 / 98 萬
2025/12/11
1拍 點交
32.8 坪 / 90 萬
2025/12/11
1拍 不點交
139.3 坪 / 69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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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買 不點交
96.3 坪 / 13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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