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法院 114儉24526丙

新北市貢寮區撈洞段北勢坑小段182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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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1/1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2/11 週三 上午 10: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0
保證金:
4
總坪數:
172.4
坪單價:
0.1萬/坪
持分地坪:
172.4 坪
總現值:
19.9 萬
拍後增值:
-0.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一般保護區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北市 貢寮區 撈洞段北勢坑小段 182地號,面積 3,419 m2,持分 1/6,20 萬
(一般保護區 )
拍賣紀錄 (2)
1拍,2025/12/16,總底價 27.6萬,保證金 5.6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2拍,2026/1/14,總底價 23.5萬,保證金 4.7萬,坪單價 0.1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4)
1.
他項權利設定情形:無
2.
本院於民國114年9月9日會同債權人代理人、鑑價人員、地政人員至現場履勘。據到場之地政人員指界略稱:「系爭182地號土地位於門牌號碼新北市貢寮區北勢坑街2號之1房屋西北方約30公尺處,為雜木 林,且部分為北勢坑道路。」等語。
3.
依據民國114年9月出具之估價報告略稱:「勘估標的土地屬一般保護區,多屬雜木林,部分為道路,交 通條件稍差。」等語。
4.
本件係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因查無債務人實際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倘非土地共有人之一應買 拍得,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 之,惟主張有先承買權之共有人,需提出其為共有人之證明,並須就其擁有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 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 優先承買權時,原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
土地增值 (1)
1.
新北市 貢寮區 撈洞段北勢坑小段 182地號
3,419 m2 × (1/6) × 350 元 - 20 萬元
= -0.1萬元
鄰近待拍
2026/2/11
3拍 不點交
2,535.5 坪 / 290.7 萬
2026/2/11
3拍 點交
260 坪 / 31.6 萬
2026/2/11
3拍 不點交
107.9 坪 / 12.6 萬
2026/2/11
3拍 不點交
84.1 坪 / 8.7 萬
2026/2/11
3拍 不點交
20.7 坪 / 8.2 萬
2026/2/11
3拍 不點交
71.4 坪 / 7.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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