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湘121518甲

臺南市仁德區岳王段1242-1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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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1/1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2/25 週三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7.7
保證金:
1.6
總坪數:
2
坪單價:
3.8萬/坪
持分地坪:
2 坪
總現值:
18 萬
拍後增值:
10.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道路用地
姚絜玲
姚絜玲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法拍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仁德區 岳王段 1242-1地號,面積 13.3 m2,持分 1/2,7.7 萬
(道路用地 )
拍賣紀錄 (2)
1拍,2025/12/24,總底價 12萬,保證金 2.4萬,坪單價 6萬/坪,流標
2拍,2026/1/14,總底價 9.6萬,保證金 2萬,坪單價 4.8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查封時,拍賣土地為巷道。另據鑑價報告所載,疑似部分土地上有建物占用,惟仍須經地政機關現場測量方能確定。土地實際使用現況及有無其他使用上之 限制,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注意,拍定後不點交。
2.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份,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3.
依照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規定,買受人就拍賣物之瑕疵無擔 保請求權,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為理由,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 請自行查明,審慎投標。 六、本件網站上如有現況照片僅供參考之用,實際現況應買人請自行查證。
4.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應以重測結果為準。 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 或聲請撤銷拍賣。
5.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6.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 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 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仁德區 岳王段 1242-1地號
13.3 m2 × (1/2) × 27,100 元 - 7.7 萬元
= 10.3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28
1拍 不點交
21.2 坪 / 300 萬
2026/1/28
1拍 不點交
17.4 坪 / 330 萬
2026/2/3
1拍 點交
18.3 坪 / 510 萬
2026/2/3
1拍 不點交
3.5 坪 / 16 萬
2026/2/4
1拍 不點交
7.7 坪 / 61 萬
2026/2/4
2拍 不點交
8.7 坪 / 144.8 萬
2026/2/4
2拍 不點交
7.1 坪 / 99.2 萬
2026/2/4
2拍 點交
33.7 坪 / 2,061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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